第三届“葫芦岛·龙港杯”全国少儿围棋公开赛竞赛规程
(转自“中国围棋协会”微信公众号)
第三届“葫芦岛·龙港杯”全国少儿围棋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围棋协会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政府
二、支持单位:
辽宁省体育总会
三、承办单位:
辽宁省围棋协会
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四、协办单位:
葫芦岛市龙港区围棋协会
五、竞赛项目:
围棋个人赛(计团体成绩)
六、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5日—8日,其中5日报到、8日中午离会。
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19号东方丽都酒店
七、组别设置:
比赛按年龄分四个组别进行,各组年龄如下:
少 年 组: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A组: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B组: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C组:201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参赛棋手须为年龄符合要求的业余棋手,不可以跨组报名
八、参赛办法:
全国各地围棋协会、棋院(棋校)、培训机构及个人均可报名参赛。参赛棋手须持有中国围棋协会监制的业余段级位证书,仅限大陆棋手参赛。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暂定赛九轮(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轮次)。
(三)名次区分:全胜者冠军,除全胜者外,按总得分高低排列个人名次。以全队三名最好成绩队员名次之和计算团体成绩。
(四)比赛用时等具体细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个人录取前8名,颁发荣誉证书、奖金(税后):
1、少年组:第1名10000元,第2名5000元,第3名3000元,4至8名各1000元。
2、儿童A组:第1名5000元,第2名3000元,第3名2000元,4至8名各1000元。
3、儿童B组:第1名3000元,第2名2000元,第3名1000元,4至8名各500元。
4、儿童C组:第1名2000元,第2名1500元,第3名1000元,4至8名各500元。
(二)各组团体录取前6名,颁发荣誉证书、奖杯。
(三)业余段位的授予:
1、少年组参赛5段(含)以上棋手达到100人,授予前两名6段(顺延到前20名);参赛5段(含)以上棋手达到50人不足100人,授予第一名6段(顺延到前10名)。
2、儿童A组参赛5段(含)以上棋手达到50人,授予冠军6段(顺延到前10名)。
3、段位资格审核、证书颁发按照《中国围棋业余等级制及管理办法》执行。
(四)团体参赛队达到3个及以上参赛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五)颁发中国围棋协会获奖证书。
(六)棋手有义务参加开幕式、闭幕式及颁奖仪式等正式活动,否则组委会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扣除部分奖金、禁赛等处罚措施。
十一、参赛费用:
(一)报名选手赛事服务费每人290元(含保险)。
(二)食宿安排:参赛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报名成功后,如个人原因不能参赛,赛事服务费不予退还。
(四)所有参赛团队,以微信方式支付参赛费用,9月27日公示参赛名单供参赛选手核对。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25日20:00(报名表详见附件)
(二)报名咨询电话微信:
王慧:13840364942 付宏宁:13032435440
(三)报到:所有参赛人员请于2025年10月5日10:00—19:00,携带有效证件,到赛事指定酒店报到;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则视为自动放弃比赛资格。
十三、比赛纪律:
(一)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公开,赛场除参赛选手、裁判员、工作人员、受邀记者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二)严禁超龄参赛。参赛棋手必须在报名时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核实年龄并存档备查。违反者将采取通报批评、禁赛一年等处罚措施。
(三)比赛期间禁止棋手携带手机或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赛场,一经发现该轮判负。
(四)为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中华体育精神,确保围棋赛事中的公平竞争环境,比赛严格执行《中国围棋协会纪律准则和处罚规定(试行)》和《全国围棋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实施细则》。
十四、裁判和争议解决:
(一)裁判长由中国围棋协会选派,副裁判长、裁判员、技术申诉委员等技术官员由承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从一级以上裁判员中推荐,报中国围棋协会确认后实施。
(二)比赛期间如对裁判(包括裁判长、副裁判长)在比赛中所作的裁决提出申诉,应在该轮比赛结束2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申诉费1000元,胜诉退还,败诉则不予退还,交与组委会处置。
(三)与本赛事有关的一切非裁判类争议提交组委会或中国围棋协会处理。
十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参加本赛事的,参赛单位应在报名时告知承办单位,由承办方应当告知其监护人相关风险并由监护人签署承诺书。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公布,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围棋协会。
中国围棋协会
2025年9月3日